建业城一期小区物业长期不公示信息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 09:18 阅读:3659
来信内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建业城一期物业长期未公示各种信息,尤其是小区公共区域收益明示。已经多年存在违反民法典的行为,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处罚。 另外小区还存在很多服务问题,小区物业不作为等行为,希望有关部门能规范物业服务按照合同履行。
网友,您好!建业城一期小区物业已对各项物业服务情况在小区内进行公示。感谢您的关注!
回信部门:安阳市房产事务中心北关分中心
回信时间:2023-11-10 17:38:00
来源: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政民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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